关于接受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申请及第一批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申请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所属辖区相关医疗单位: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从 2013 年 11 月开始启动,已经在全国完成了八批认证,胸痛中心的认证不仅提高了我国急性心
血管疾病的救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在整体上推动了急救医疗模式的改进与创新,快速走上与国际接轨之路。为进一步加速推进我国胸痛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与发展,构建急性胸痛救治网络,现开始接受“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和“第一批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申请,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2016 年 7 月 22 日至 2016 年 8 月9 日;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有不少于 6 张床位的冠心病监护室(CCU)、具备全天候急诊 PCI 能力(两名以上独立进行急诊 PCI 能力
的医师)、导管室过去 1 年 PCI 手术总量不少于 200 台、急诊 PCI(包括 PPCI、补救性PCI 及极高危 NSTE-ACS 的紧急 PCI)不低于 50 例;
2.胸痛中心必须实际运行至少 6 个月以上,并能在“中国胸痛中心数据管理云平台上”提供近 6 个月的全部急性胸痛患者的数据
,且主要效率(时间)指标和/或预后指标的月平均数呈现逐步改进趋势;
3.医院提交全力支持胸痛中心认证的承诺函;
4.曾经参加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但未通过的单位,如需申请第九批认证,需重新提交近期拟定的承诺函(加盖医院公章)并上传至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网站,再次上传的文件将覆盖之前的内容。
(二)申请第一批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
1.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设有开放床位不小于 20 张的心脏专科病房或心血管病患者专用床位;有不少于 2 张床位的心脏重症监护室
(CCU、 ICU 或 EICU)或心脏重症专用床位;
2.每年接诊或转诊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不少于 30 例;
3.至少开展以下一项以上(含一项)急性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策略:①能够开展急诊 PCI 治疗,但未达到 PCI 版要求(即总量小于 200 例/年、急诊小于 50 例/年);②开展溶栓治疗;③实施转运 PCI 策略。
4.必须实际运行至少 6 个月以上,并能在“中国胸痛中心数据管理云平台上”提供近 6 个月的全部急性胸痛患者的数据,且主要
救治效率(时间)指标的月平均数呈现改进趋势。
5.提交医院全力支持胸痛中心认证的承诺函。
申请单位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自评,结合以上申请的基本条件,选择申请胸痛中心认证的类型,并在 2016 年 8 月 9 日前上
传医院全力支持胸痛中心认证的承诺函(加盖医院公章);已经上传承诺函的单位请在申请报名的日期内,尽快与认证办公室电话沟通确定申请资格,联系电话
020-88654530;
三、申请的流程
拟申请认证的胸痛中心在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https://www.cpccn.org)上注册为机构会员, 在线填写认证资质基本条件,
网站工作人员进行初步核实并评估基本条件;
2.申请单位对认证标准的五大要素进行在线自评,如符合基本条件,网站将提示上传医院承诺函,文件为 JPG 格式,提交成功后,
认证办公室工作人员将与贵单位负责人联系,确认是否符合认证基本条件;
3.符合认证基本条件并且愿意参与第九批认证的机构,认证办公室将分配认证申请编号。。
四、申请公示与培训
申请单位经网站注册、提交医院承诺函后,认证办公室将进行资格确认。通过初步审核后,将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对外公示获得
参与本批次认证资格的名单,认证办公室将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组织认证前的专项培训。详情请见中国胸痛中心认证专用网站:https://www.cpccn.org。
五、特别提示
由于胸痛中心认证平台正在逐步改进之中,结合中国基层胸痛中心认证工作的开展,认证办公室对认证云平台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其中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等环节均有了较大的变化。未来将不再设置专门的认证材料集中提交环节,而是将所有材料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前瞻性限时提交,以促进胸痛中心的常态化建设。因此,建议所有申请第九批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和第一批基层胸痛中心认证的单位均要参加 8 月 26 日在广州举办的认证前强化培训。同时欢迎已经通过认证的单位派员参加,以便了解云平台的改进情况,提高云平台数据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
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